董事會
董事會
為落實公司治理,我們在董事會下成立三個委員會:審計委員會、薪酬委員會、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員會。各委員會成員與職責分述如下。
審計委員會
審計委員會由陳良基博士、蘇炎坤博士及洪源全先生組成,審計委員會由全部獨立董事擔任,其獨立性符合納斯達克營業細則第5605 (a)(2)條與美國證券交易法第10A(m)(3)(B)(i)條規定。審計委員會監督會計與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,其職務如下:
- 選任簽證會計師,預先核准簽證會計師提供的審計或非審計相關之服務
- 檢視簽證會計師發現的查核問題與困難以及經營團隊之回應
- 檢視並核准所有依美國證券交易法規則S-K第404條定義的關係人交易
- 與經營團隊及簽證會計師討論經簽證會計師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
- 檢視內控相關重大議題以及因應內控嚴重疏失提出特殊審計步驟
- 每年重新檢視與評估審計委員會章程
- 與經營團隊及簽證會計師定期單獨開會
-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
- 執行由董事會指派給審計委員會的特殊事項
薪酬委員會
薪酬委員會由陳良基博士、蘇炎坤博士及洪源全先生組成,協助董事會審核並核准薪酬結構,包含董事與經營團隊薪酬;而當討論執行長的薪酬時,執行長應予以迴避毋須出席會議。薪酬委員會職務如下:
- 檢視並對董事會提出董事及經營團隊薪酬政策的建議
- 檢視並決議經營團隊與員工的紅利獎金
- 檢視並決議董事、經營團隊、員工與顧問的股票獎酬計畫
- 管理股票獎酬激勵政策
- 執行由董事會指派給薪酬委員會的特殊事項
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員會章程
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員會協助董事會確認被提名董事的資格,並決定董事會及委員會組成。我們的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員會由陳良基博士、蘇炎坤博士及洪源全先生組成。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員會職務如下:
- 在董事出缺時,向董事會推薦被提名人選
- 每年與董事會考核董事會組成以確保其獨立性、年齡、專長、經歷以及服務效力
- 當董事本身職業出現重大變更時,評核其適任性
- 向董事會推薦審計委員會、薪酬委員會、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員會人選
- 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公司治理相關法規重大發展,並針對所有與公司治理相關問題以及需要採取之糾正行動,向董事會提出建議
- 確保公司經營合乎商業道德行為準則